项目经济核算的“三同步”,就是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会计核算的“三同步”。统计核算即产值统计,业务核算即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统计,会计核算即成本会计核算。根据项目经济活动的规律,这三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同步关系。这种规律性的同步关系,具体表现为:完成多少产值,消耗多少资源,发生多少成本,三者应该同步。否则,项目成本就会出现盈亏异常情况。
开展“三同步”检查的目的,就在于查明不同步的原因,纠正项目成本盈亏异常的偏差。“三同步”的检查方法,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时间上的同步。即产值统计、资源消耗统计和成本核算的时间应该统一(一般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如果在时间上不统一,就不可能实现核算口径的同步。
2、 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的同步。即产值统计是否与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和形象进度相符,资源消耗统计是否与施工任务单的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相符,机械和周转材料的租费是否与施工任务单的施工时间相符。如果不符,应查明原因,予以纠正,直到同步为止。
3、 其他费用是否同步。这要通过统计报表与财务付款逐项核对才能查明原因。例如:某项基础工程已经全部完成,统计员按实际进度统计产值,其中包括井点抽水一次打拔费和120天台班费,再加上相应的费用未作预提,以致当月项目成本出现了大盈,经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又恢复了同步关系。
施工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的“三同步“检查,最好每月进行一次,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从施工产值入手,即以”已完工程量月报“为依据,进行月度预算成本的成本项目分析和资源分析。
其次,根据实际消耗的资源统计,与定额资源进行对比,分析节超原因及其对成本的影响。
第三,根据实耗资源和实际结算价格,计算实际成本,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然后进行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对比,分析实际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成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