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以推动、引导PPP项目实施。此举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并纷纷推出PPP示范、试点项目。但PPP在中国的发展不够成熟,相关部委政策不统一,加上PPP本身环节比较多,涉及专业领域比较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很多问题突显出来。比较突出问题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项目的识别和筛选

  从地方政府方面来讲,在项目发起环节,没有严格地进行项目识别与筛选,这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全国各地纷纷上马PPP项目,发改委5月份披露来自各省市的PPP项目达1043个,总投资达1.97万亿元,这是相当大的规模。中建政研在为很多地方政府做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几乎所有项目都想做成PPP,这些项目的推出几乎没有严格的标准,事实上其中很多项目并不适合走PPP模式,有些项目对社会资本方缺乏吸引力。中建政研在协助有些省份入库的PPP项目前期评审过程中发现,大量的项目存在不符合财政部[财金57号]文相关要求,主要表现在:第一,方案不清晰,没有按照标准模板和方案顺序与目录完成;第二,盲目要求政府补贴,对政府补贴的年限、补贴金额不是经过系统推算出来的,随意性比较强,有的是把潜在社会资本方出的金额与项目投资金额的差距加上银行利息作为申请补贴的金额;第三,对于经营年限没有经过系统测算,很多都拉长为二三十年,甚至一些几千万的小项目,两三年就能完成的也这么做。

  在项目评估筛选过程中最核心的“物有所值论证”环节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基本都是走程序。

  PPP模式是一个制度设计,而非权宜之计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激增,加上很多原有的融资模式受限制,从扩大投资的角度看,推进PPP模式是一种有效方式。原则上推动PPP模式首先应该满足公共需求,拉动地方经济,但目前达到这种理想状态不太现实,有些地方政府更多考虑的是缓解地方债压力,甚至纯粹是为了融资。事实上PPP是一种长期的制度设计,对于中央政府来讲,一方面倒逼地方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方式,另一方面,继续扩大基础设施投资。

  对此建议地方政府,对待PPP的态度进一步趋于理性。对于哪些项目适合做PPP要有清晰的认知,中建政研在为地方政府做咨询时,首先会帮助他们进行项目梳理。二是要想办法提升所推出的PPP项目的质量。比如有些地区会把一些比较优质的经营性项目纳入PPP项目,以提升项目质量,增加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以上是项目发起环节,在项目推进环节同样存在很大问题,主要表现是趋于程序化,忽视了项目本身的科学性。整个过程是以法律和财务人士为主导来推动的。真正应该起到核心作用的应该是投资专业人士,他们才能从根本上决定项目是否科学、能否合理运营。

  社会资本方应调整收益预期,构建并提升自身综合能力

  社会资本方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和运营。这对社会资本方,尤其是民间基建投资者来讲,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更是一种考验。PPP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这种性质决定了它需要在社会资本收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社会资本方对投资收益预期通常过高,举例来说一般达到12%甚至15%以上,但PPP项目投资收益大概只能达到10%。建议社会资本方降低收益预期,对于PPP项目来说收益的长期性、稳定性以及风险的可控性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