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在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大了监控力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

  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和应对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直接的根源。新建铁路和铁路客运专线质量标准高、技术标准严,对砼性能的耐久性和耐腐蚀性要求高;移动模架生产大体积、大吨位砼箱梁,对地基承载力和高空作业安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长大隧道施工大量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也只有在地质超前预报并对特殊地质采取相应对策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然而,一些项目主管对此认识不足,思路和对策还停留在120km/h以下铁路施工模式上,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应对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致使安全隐患频出,苗头频现,焦头烂额,精疲力尽。

  有的隧道施工在光面爆破或三台阶开挖后,仰拱填充或二次衬砌不及时跟上,有的项目甚至进洞二、三百米,还没有进行仰拱填充,甚至于衬砌台车还没有到位。还有的同志片面认为只要隧道一进明洞,安全生产就等于上了保险,配不配安全员都无所谓;在有的项目,安全员被当作专门领取、发放爆破物品的“专管员”,缺乏对工序施工过程的有效监控。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安全过程监控中的“掉链子”或脱节,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突出表现。项

  (二)专兼职安全员责、权、利不对等,安全监管终极责任得不到落实。

  尽管一些工程项目的三级安全监控网络都上了墙,但真正落实安全监控终极责任的项目不多,尽管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只是少数,但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的项目不在少数。

  安全监管终极责任得不到落实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安全监管终极责任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源于专兼职安全员责、权、利不到位。通常,企业给予专兼职安全员的各种待遇普遍偏低,通常将其定位于一般业务人员,相当一部分拿的是普通工人的工资薪酬。各种待遇的偏低,一方面影响着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因为职责、权限受限,当他们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后,必须请示部门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才敢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敢越级反映,甚至在报告项目主管领导数次无果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关键时刻,安全管理“掉了链子”,很容易出现失控。

  专兼职安全员有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尴尬处境是:在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犯颜直谏”得罪领导面临下岗之间做出选择,鸡蛋和石头的关系,形容专兼职安全员与项目主管也不为过,这道选择题的答案出乎常规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三)对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是导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客观上,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人为”地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者,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以侥幸心理,认为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是理所当然的,从而造成一种不负责任、相互推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仅对企业的社会信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而且,企业员工也由于缺乏一种诚信度和责任感而变成一堆散沙,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是一种无声地伤害。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