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项目管理者,也就是企业安排的项目决策人员,也是项目经理。目前国内企业用人上的一个通病是,在选聘普通员工时,反倒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和程序,而在选聘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时,反而没有制定一个明确的标准,以致最后往往是凭一把手的主观印象来定人选。
而对主观印象产生主要影响的因素,往往是被选人过去的履历、业绩、学历、社会名声等这些与其德才并无直接关系的外在因素,而其真正的德、才反而被忽视了。
要走出这个怪圈,就必须抛弃那种主要凭名声、学历和主观印象选人的经验式用人方式,而坚持用明确项目经理的标准选人。
要选聘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选一个合格的、至少不会给企业带来危害的管理者并不难。我们认为,从原则上看,衡量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或企业管理者标准有三条就够了:即诚实的品格、足够的才能和敬业的态度。
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做事之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是项目经理最基础、最必要的素质,是判断一个项目经理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大仲马曾说:“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也就没有了生命。”
诚实的品格是管理者必备的首要的素质,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只要发现一个管理者有不诚信的行为,那这样的人就必须予以否决,坚决不能任用。一个不诚实的人,也即一个善于撒谎、造假、投机的人,一个为达到个人目的儿不择手段的人,不会给企业和组织带来真正的好处,而只会给企业和组织带来危害。这种人才能越强,给企业和组织带来的危害也越大,甚至会毁灭整个企业。
对这个最简单的道理没有一个人会否认,人力资源管理者们也都在说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但在实际选人时,人们恰恰会忽视道德诚信这个最重要的因素,反而看重才华、学历、社会虚名这些次要的因素,结果常常就把那些不诚实、善于伪装、表现、投机的人给选中了,直到最终这些人危害了企业时止。
要考察一个人是否诚实并不难,考核者只要将其过去的言行一一核对就行了。比如要核实学历、专利等的真实性并不难,只要让将学历、专利证书拿出来看一下就行了。问题在于很少有企业真正严格执行这个道德审查程序,反而是碍于情面,将其所说的当成事实,对高层管理者尤其如此。 实际上,其深层根源是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假冒伪劣成风的环境下,人们根本没把人的缺乏诚信当成很严重的事情。如果是在国企,这种现象的存在不难理解,因为受损失的是国家,与企业一把手自身的利益无关。而在私企出现这样的现象就让人有些看不懂了,或许只能说是像陈发树这样的私企老板们由于在国内生活久了,对管理者道德缺失对企业的危害早已麻木不清了。因为这种危害目前对其企业的生存尚未带来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