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代建项目责任认定尚无具体规定,委托方和代建单位之间的项目责任难以区分。学术界现有两种较为流行但却相反的理论:认为代建单位已经承担起经济责任,还应通过法律规定,将刑事责任也由委托人转移至代建人;认为代建人承担经济责任是合理的,但刑事责任应由委托人承担,不能转移给代建人。
一、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是近年来在建设领域推行的一种较为新型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建设方只承担工程费用,而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等工作由代建单位完成。该模式改变了传统业主方的行为及责权划分,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有益尝试。目前多数代建项目是公益性政府项目,即业主方为政府等事业单位。代建制发展至今历程虽然短暂,但已经显露出一定的优势,并在实践中逐步丰富和完善。
二、代建制的优势及不足
1、代建制的优势
a、各方责任明确。
以往工程建设模式多存在投资主体与建设单位分离、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合一,甚至投资、建设、监管多位一体的状况。代建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权责不明的局面。代建实施后的各方责任可概括为:政府部门监督;业主负责融资、投资、重大决策的制定;代建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共同担当项目建设工作。各方责任明确后,将政府从具体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有利于提高其监管效率,各建设参与单位得到有效的约束。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由专业化的代建单位完成,可有效减少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b、项目运作效率高。
代建制的实施充分发挥了代建单位的专业管理能力。以往由政府部门抽调各相关科室人员临时组建基建项目部,其管理人员多为行政人员出身。行政出身的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不甚了解,且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因此,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不当或滞后等问题。代建单位则具有各专业相关技术人员,同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在处理协调及变更等问题上较为专业和迅速。代建单位通过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协调各方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可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
c、降低腐败发生率。代建实施后委托单位、使用单位均不直接介入到项目管理中,对于建筑施工、设备采购等活动由代建单位主持。在代建单位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可以避免腐败情况的出现。这对切实保证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极大作用。
2、代建制的不足
a、项目前期推进难度大。
代建单位不具有委托方同等的法律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难以对代建单位的地位认同。这就造成了代建单位代为行使委托方权利过程中遇到困境,各项手续办理过程需要委托方出面。另外,在项目前期的征地、拆迁,项目后期的验收签字等方面代建单位均受到一定制约。
b、代建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项目代建是对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挑战。代建单位是一个新生事物,是由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等转型过来的,或者是其业务范围之一。
上述各类型企业对工程管理均有某方面特长,但在工程项目的全盘把握上都存在一定不足。典型例子是建筑公司对于具体施工作业熟悉,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及验收较为熟悉。而对于跨越本专业的工程管理内容,难免表现出乏力的一面。更大的弊端则体现在代建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上。代建行业目前尚未明确提出资质的概念,无法对代建单位的实力从工程代建角度进行客观评判。项目管理人员存在知识面窄,特别是经济、财务、法律方面知识的欠缺。全面、综合人才的不足是代建制推广的一个障碍。
c、代建市场竞争不充分。
目前代建制的实施中对代建单位资质要求高,同时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对高资质的要求是建设工程代建实施质量的保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垄断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参与代建竞争的单位数量很少,这对降低业主的委托费用以及提高代建单位的危机意识有一定负面作用。同时代建制实施过程中还要避免可能出现的代建单位与各建筑承包商之间相互勾结现象的发生。
d、责任认定困难。 代建单位因有限的代建费用,不愿意承担过多的代建责任;委托单位也因代建单位不能完全承担起风险而对代建单位持有疑虑态度,双方的这种背离的期望目标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