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施工索赔在中国的缘起,是建筑业市场化的产物,是与国际接轨的产物。然而目前市场化程度不够,施工索赔还不是建筑行业的通行做法。在施工索赔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业发展。如何完善我国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
一、工程索赔的概述
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为非自身的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容易实现,因为业主在向承包商索赔中处于主动地位,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抵,也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以补偿损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施工索赔主要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2、工程索赔的起因
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施工索赔通常由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管理是提高承包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的生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更好的执行索赔程序,就必须加强了解合同,认真分析索赔的基础和原因。通常引起索赔的起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
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由于这些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或者业主不正当终止工程等,引起索赔。
二、工程项目中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一个完善成熟的建筑市场而言,工程索赔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现象,作为一种承包商保护自身利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
施工企业不懂索赔。长期以来施工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认识不到自己的权力,加上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够,不懂得利用索赔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施工企业不敢索赔。施工企业不敢索赔表面上原因是施工企业缺乏对索赔的正确认识,怕字当头,怕得罪建设单位、怕影响后续工程的承包。不敢索赔的根本原因,一个是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不是十全十美,怕建设单位据此提出反索赔,从而影响后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企业不会索赔。施工企业管理落后,不熟悉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企业基础工作不健全,缺乏索赔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数据和记录等。也因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够,没有充分理解索赔的时效性的特点,而使得几乎到手的利益白白浪费。
索赔成本高。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是做好索赔工作的基础,这是一笔长期投资,对于某一项目而言,索赔成本高在于:首先要认真履行合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等都应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反索赔,其次,即使是索赔依据齐全,费用谈判和审批的道路也是漫长的,再加上部分实权人员的素质问题和行业的潜规则,索赔成本不高也难。基于这个原因,施工单位对潜在的索赔事项先要进行测算分析,其中大部分费用小或是赢利不大的索赔都不申报。
建设单位不支持索赔。现在的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买方竞争加剧的同时,建设单位常常设定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件来规避或转移索赔风险,同时还为反索赔提供条件。建设单位也有投资总额和建设工期的考核指标,避免索赔也是建设单位的日常功课。